近日,学校通报了第七届“师德标兵”的评选结果,我院王晶同志荣获第七届“师德标兵”荣誉称号。
本次评选结果是学校根据《“师德标兵”评选和表彰奖励办法》(鲁政院党〔2025〕46号)、《2026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》(鲁政院党〔2026〕34号)文件要求,严格程序,层层遴选、综合评审并经学校党委研究审定而产生的。王晶同志作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获此表彰,既是对其个人坚守立德树人初心、潜心思政教育教学工作的充分肯定,也是我院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。
学院号召全体教师以师德标兵为榜样,把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,不断提升育人能力与育人实效,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