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山东政法学院“京鲁奖教金”评选办法》(鲁政院〔2023〕136号)精神,学校开展了第七届山东政法学院“京鲁奖教金”评选工作。我院王光秀老师,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关爱学生,在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,被授予京鲁奖教金。
京鲁奖教金是为激励教师爱岗敬业、教书育人,褒奖在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者,经山东政法学院和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协商,由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在学校设立的。本次评选的是第七届京鲁奖教金,经过经京鲁奖教金评选委员会审议,决定授予5名教师此项荣誉。荣誉的获得将激励更多教师教书育人、努力工作,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做出更大贡献。